海關減免稅申請指南
一、外商投資鼓勵類項目備案須提供如下資料:
(1)項目備案申請報告;
(2)《進出口貨物征免稅備案申請表》;
(3)《海關辦理減免稅項目單位印章備案及業務員資格認定表》或《減免稅手續辦理委托書》;
(4)投資管理部門批準設立企業或項目文件正本,一式兩份;
(5)《國家鼓勵發展的內外資項目確認書》正本,一式兩份;
(6)經項目審批部門簽章確認的該項目擬進口設備清單正本,一式兩份;
(7)投資管理部門核發的外商(或港澳臺胞)投資企業批準證書;
(8)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驗原件收復印件);
(9)企業成立時的合同章程,增資項目同時提供補充章程;
(10)驗資報告;
(11)廠房租賃合同或房產證;
(12)海關認為需要提供的其它單證。
二、自有資金項目備案須提供如下資料:
(1)項目備案申請報告;
(2)《進出口貨物征免稅備案申請表》;
(3)-海關辦理減免稅項目單位印章備案及業務員資格認定表》或《減免稅手續辦理委托書》;
(4)由項目審批部門出具的《外商投資企業進口更新設備、技術及配件備件證明》或《技術改造項目確認登記證明》;先進技術型企業需同時出具《外商投資產品出口企業確認書》和《外商投資先進技術企業確認書》(驗原件收復印件);
(5)如進口屬于《國內投資項目不予免稅的進口商品目錄》內的商品,須出具國家部委簽發的《外商投資企業設備更新或技術改造進口國內不能生產的同類設備證明》;
(6)外經貿部門核發的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
(7)工商行政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
(8)經項目審批部門簽章確認進口設備清單正本;
(9)進口更新設備、技術及配件清單所列商品的中文說明書(或中文譯本)、進口發票、合同(正本及復印件);
(10)經海關審核的商品編碼《報關憑證清單》正本及復印件;
(11)《海關減免稅審批作業表》。
三、國內投資鼓勵項目備案登記須提供如下資料:
(1)項目備案申請報告;
(2)《進出口貨物征免稅備案申請表》(;
(3)《--海關辦理減免稅項目單位印章備案及業務員資格認定表》或《減免稅手續辦理委托書》;
(4)《國家鼓勵發展的內外資項目確認書》;
(5)立項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復或其他批準文件;
(6)企業營業執照(驗原件收復印件);
(7)經項目審批部門簽章確認的該項目擬進口設備清單正本;
(8)廠房租賃合同或房產證;
(9)海關認為需要提供的其他單證。
四、《征免稅證明》申請須提供如下資料:
(1)申請報告;
(2)《進出口貨物征免稅證明申請表》 );
(3)《--海關辦理減免稅項目單位印章備案及業務員資格認定表》或《減免稅手續辦理委托書》;
(4)企業營業執照或者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國家機關設立文件、社團登記證書、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基金會登記證書等證明材料;
(5)經海關審核后的商品編碼《報關憑證清單》;
(6)若有配套件、備件隨設備一同進口的,還須提供列明設備及配套件、備件名稱、數量的購貨合同;
(7)進口設備的中文說明書(或中文譯本)、圖片、購貨發票和合同;
(8)相關政策規定的享受進出口稅收優惠政策資格的證明材料;
(9)項目確認書及設備清單正本;
(10)海關認為需要的其他單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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