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器械出口,防疫物資出口流程
一、醫療防疫物資的海關HS編碼與出口退稅率
序號 類別 HS編碼 出口退稅率
1 醫用口罩 6307900010 13%
2 醫用防護服 6210103010 3926209000 13%
3 紅外體溫計 9025199010 13%
4、 呼吸機 9019200010 9019200090 13%
5、 檢測試劑 3002150090 3822001000 13%
6、 醫用手術帽 6505009900 13%
7、 醫用護目鏡 9004909000 13%
8、 醫用手套 3926201100 4015110000 13%
9、 醫用鞋套 6307900090 3926909090 13%
10、 病員監護儀 9018193010 13%
11、 醫用消毒巾 3005901000 3005909000 13%
12、 醫用消毒劑 3808940010 13%
二、出口醫療器械或出口防疫物資的公司需要具備的資質:
1、出口企業的經營范圍里需要有進出口與銷售二類醫療器械或者三類醫療器械的經營范圍;
2、出口企業需要具備進出口權資質【包括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海關報關與報檢注冊、電子口岸備案與外管局備案手續】;
3、如出口醫療類口罩、防護服,因此類產品屬于二類醫療器械,出口企業需要具備二類醫療器械經營備案資質;如出口呼吸機、檢測試劑,出口企業需要辦理三類醫療器械許可證。
4、出口企業如需取得出口退稅,必須是一般納稅人企業方可。
我司可全權代辦上述出口醫療器械與物資的企業資質,有需要可以隨時聯系010-84270941 龍經理
三、出口防疫物資所需文件與單據:
1、合同、發票、箱單;
2、企業進出口權資質與電子口岸卡;
3、產品醫療器械注冊證
4、生產廠家的營業執照與醫療器械生產許可證;
5、出口醫療物資聲明;
6、出口銷售證明
7、報關報檢委托書;
8、其他相關資料。
四、出口醫療器械注意事宜:
(一)出口新型冠狀病毒檢測試劑、醫用口罩、醫用防護服、呼吸機、紅外體溫計等醫療物資:
1、出口的產品已取得中國的醫療器械注冊證的,必須提供出口醫療物資聲明,承諾出口產品已取得我國醫療器械產品注冊,并符合進口國的質量標準要求的,海關憑醫療器械產品注冊證書驗放。
2.產品屬于進口復出口的,海關憑企業進口時取得的進口醫療注冊證明和企業質量標準承諾聲明驗放。
3.出口的醫療產品僅取得國外標準認證但無我國醫療器械注冊證的,海關憑商務部提供的“取得國外標準認證或注冊的生產企業清單”驗放,同時企業須提交書面聲明承諾產品符合進口國的質量標準和安全要求。
(二)醫用手術帽、醫用護目鏡、醫用手套、醫用鞋套、病員監護儀、醫用消毒巾、醫用消毒劑等醫療物資:
1、申報時建議提供國內醫療注冊備案證明以及出口醫療物資聲明;
2、有國內醫療注冊備案證明與出口聲明的,海關正常驗放;
3、若無內醫療注冊備案證明、有出口聲明的,企業可補傳,未及時補傳的,海關將布控查驗。
(三)醫療物資出口,非商會白名單內的企業的產品和包裝上,不能加印國外認證的標志。
序號 類別 HS編碼 出口退稅率
1 醫用口罩 6307900010 13%
2 醫用防護服 6210103010 3926209000 13%
3 紅外體溫計 9025199010 13%
4、 呼吸機 9019200010 9019200090 13%
5、 檢測試劑 3002150090 3822001000 13%
6、 醫用手術帽 6505009900 13%
7、 醫用護目鏡 9004909000 13%
8、 醫用手套 3926201100 4015110000 13%
9、 醫用鞋套 6307900090 3926909090 13%
10、 病員監護儀 9018193010 13%
11、 醫用消毒巾 3005901000 3005909000 13%
12、 醫用消毒劑 3808940010 13%
二、出口醫療器械或出口防疫物資的公司需要具備的資質:
1、出口企業的經營范圍里需要有進出口與銷售二類醫療器械或者三類醫療器械的經營范圍;
2、出口企業需要具備進出口權資質【包括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海關報關與報檢注冊、電子口岸備案與外管局備案手續】;
3、如出口醫療類口罩、防護服,因此類產品屬于二類醫療器械,出口企業需要具備二類醫療器械經營備案資質;如出口呼吸機、檢測試劑,出口企業需要辦理三類醫療器械許可證。
4、出口企業如需取得出口退稅,必須是一般納稅人企業方可。
我司可全權代辦上述出口醫療器械與物資的企業資質,有需要可以隨時聯系010-84270941 龍經理
三、出口防疫物資所需文件與單據:
1、合同、發票、箱單;
2、企業進出口權資質與電子口岸卡;
3、產品醫療器械注冊證
4、生產廠家的營業執照與醫療器械生產許可證;
5、出口醫療物資聲明;
6、出口銷售證明
7、報關報檢委托書;
8、其他相關資料。
四、出口醫療器械注意事宜:
(一)出口新型冠狀病毒檢測試劑、醫用口罩、醫用防護服、呼吸機、紅外體溫計等醫療物資:
1、出口的產品已取得中國的醫療器械注冊證的,必須提供出口醫療物資聲明,承諾出口產品已取得我國醫療器械產品注冊,并符合進口國的質量標準要求的,海關憑醫療器械產品注冊證書驗放。
2.產品屬于進口復出口的,海關憑企業進口時取得的進口醫療注冊證明和企業質量標準承諾聲明驗放。
3.出口的醫療產品僅取得國外標準認證但無我國醫療器械注冊證的,海關憑商務部提供的“取得國外標準認證或注冊的生產企業清單”驗放,同時企業須提交書面聲明承諾產品符合進口國的質量標準和安全要求。
(二)醫用手術帽、醫用護目鏡、醫用手套、醫用鞋套、病員監護儀、醫用消毒巾、醫用消毒劑等醫療物資:
1、申報時建議提供國內醫療注冊備案證明以及出口醫療物資聲明;
2、有國內醫療注冊備案證明與出口聲明的,海關正常驗放;
3、若無內醫療注冊備案證明、有出口聲明的,企業可補傳,未及時補傳的,海關將布控查驗。
(三)醫療物資出口,非商會白名單內的企業的產品和包裝上,不能加印國外認證的標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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